根据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〔2017〕2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5〕4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二级学院初审,拟确定以下团队和个人参加我校2025年度江苏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评审,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。
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:智能建造技术专业产教融合教学团队(团队带头人:胥民尧)
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:王耀
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:陈惠惠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。
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,请在公示期内与创业园207办公室联系,电话:0515-88580835。
建筑工程学院
2025年2月18日